行政赔偿诉讼一审法院没有传唤被告出庭,而缺席裁决,有没有法律依据?
损害赔偿辽宁 大连2024-05-18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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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一审在中级法院审理,县法院行政庭有管辖权下达强制执行裁决书吗?
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管辖是普行政赔偿诉讼和行政诉讼
主要的区别在于:1.行政赔偿诉讼是确定了诉讼的被告具有侵权过错行为,诉讼的焦点在赔偿的数额;行政诉讼是被告的行政行为是否有违法过错的行为。2.诉讼受理的部门不同,前者在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赔偿认定委员会受理;后者在当地一审法院受理。 原人伤被告需要出庭吗
涉嫌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部分打官司,被告应当出庭,也可以不出庭。不出庭的后果就是法院会缺席判决,被告无法为自己辩护,可能对自己不利。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行政诉讼案一审法院立案后没开庭就结案,不予立法。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民事诉讼第一被告是服刑人员,法院只以公告形式传达,并且没有与第一被告进行任何沟通。法庭有哪些不合理行为,第一被告不出庭,对其他被告是否有不公审判
不理睬也在一段时间后,也视为已送达。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在受送达人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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