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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房合同有疑问,不知道能不能签

房产纠纷河北 秦皇岛2024-05-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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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第一、类似“在出卖人出示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单方签署了《房屋交接单》的情形下,视为出卖人已完全具备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的条件”的条款。解释:这是开发商为减少因业主拒绝办理入住所带来的麻烦而制定的,属单方认可就能成就的条款,意味着业主办理入住是无条件接受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这种条款是不能签订的。第二、诸如“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缩水超出3%,除向买受人退还全部房款外,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利息”的条款。解释:购房人要坚持改为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很大。退一步说,即使不约定,也不能约定成存款利率,因为不约定的情况下诉讼时还可能主张贷款利率。第三、诸如“不可抗力包括买卖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市政工程建设导致商品房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条款。解释:这是开发商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单方扩大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范围,购房人可不接受。第四、类似“买受人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具体年限以银行后审批为准。如果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数额,则买受人必须在接到银行或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出卖人支付差额部分,否则视为逾期付款,应按买卖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解释:这是开发商转移风险的条款,本来应该由双方承担的风险,现在变为由购房人来全部承担。房屋买卖合同 - 百科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baike.sogou/v28341605.htm?fromTitle=房屋买卖合同 原问题:《买房合同不能签什么 警惕购房合同四大条款》
    回复于 2022-12-27 00: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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