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号从原公司离职,我们公司是底薪+提成制,离职前做完了提成部分的工作,到今日发薪日发现本应该拿到的提成被克扣了,发薪为(底薪+提成)*我工作的天数(10天),这样子把我做完的提成恶意克扣了,导致我本可以拿共1800的工资变成了200元,并且态度极其恶劣,领导甚至失联,不是多大的事,但是态度让人无法接受,希望能讨公道,在职期间还有很多公司的霸王条款,比如公然罚款(指的是不打扫就罚款),法定离职提前一个月申请,他们必须要员工提前两个月不然不给离职
劳动争议浙江 宁波2025-11-25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