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铜陵某国企改制企业协保失业人员,失业后在铜陵某私企工作了十年,跟该私企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协议,因为我是协保人员,所以该私企就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该私企巳破产,请问我应该有经济补偿金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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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如果企业与你所签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法。 二、企业给你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给你相当一个月的工资补偿。虽然你工作32年(而且是连续在一个单位),如果你单位是在十一年前实行国有资产退出,改制为私企的时候,按照有关规定和工龄给予了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即:买断国有企业职工身份)。那么以后企业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只能从改制后开始算起。 原问题:《我在国企工作后改制转私营签十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而且经济补偿按02年到13年共11个月我81年参加工作至今32年这合法吗》回复于 2022-11-24 17: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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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