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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案件,环境处罚

刑事辩护江苏 徐州2024-04-24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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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1、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2、但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 【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原问题:《环保怎样处罚》
    回复于 2022-09-15 21: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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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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