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96天。三处骨折基本痊愈。但是由于120送我去的那个医院没有治疗膝盖关节伤痛的条件,因此直到出院,我的半月板撕裂与前交叉韧带撕裂依然存在,自己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要求增加陪护期5个月(每个月5000元)。我认为,这符合公安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文件精神、原则和内涵。请问我的认知对吗?还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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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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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