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淫秽物品传播
刑事辩护安徽 淮北2024-05-13 12:2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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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看: (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的是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 原问题:《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回复于 2022-08-24 12: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