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的是2020年11月一2021年3月供暖期间,我的室内温度从供到停供都不达标,只有11一12度。我多次找供方和供暖办,在21年1月份来测一次温度确是不达标便让我去找供方,此后我再找供暖办测温供暖办不再给测了。我想知道供暖办是不是不作为,不作为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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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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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