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拆迁问题
征地拆迁2024-05-0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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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这个补偿价格已包含地段和土地使用权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权是不再另行补偿的,城市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对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认定,《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对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的具体问题,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办法予以解决。对于无证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规划法》及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规定处理。”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不予补偿的,将由规划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原问题:《关于拆迁的问题》回复于 2022-05-19 14: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