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公司法务 > 咨询详情

企业是否可安排员工待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怎么操作企业是否可以安排员工待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法务浙江 温州2024-04-28 09:2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中,并没有“待岗”的概念或者规定。  所谓的“待岗”是指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员工处于等待恢复生产后上岗的意思。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因此,单位提出待岗的,关于职工待岗期间的待遇问题,《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规定: “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因此,职工待岗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标准应分情形而定。  如果是员工自己提出待岗的,如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待岗的,由于员工在待岗期间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不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其间单位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可以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需安排培训待岗的,建议单位在此期间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以不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底线。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原问题:《所有关于企业安排职工待岗的法律法规和劳动部规章文件的条文越多越好》
    回复于 2022-12-02 17:38:21

相似问题解答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除了欠条是否有其他证据?可以电话咨询我。

联名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员工因正当理由没有服从单位安排,有权将其待岗吗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在何种条件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的情形进行合理规定,其实质是对劳动合日内容的一种协商变更。 劳动仲裁部门对于待岗问题,一般是不受理的,作为劳动者,只要用人单位给缴

公司安排待岗,没有安排工作环境

让员工待岗最长可以多久?这个好像并没有什么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待岗期间公司也要支付相应的工资,而且一般来讲如果待岗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话,应该是不能克扣工资的,如果时间长的话,最低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吧。 而且这个待岗最好也是一

工作问题 国有企业能否让员工稳岗再待岗,这么做是否合理?

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