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辽宁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辽CFD607于2022-08-0715:06在盘锦市泰山北路/环城南街(北向南),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的违法行为。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盘锦交警】提醒您:请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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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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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