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进厂的时候是和我的劳务公司签署了劳务合同,没有和电子厂签署劳动合同。本人因为未做核酸进不去厂里,可以视作旷工一天。(在之前,他们在大群里面说过,如果未做核酸而进不来当旷工)但是现在没有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而是因为这个原因把我辞退。并且厂里面说未干满三个月要扣1000,这些都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我和相关人员交涉,他们说工资的话还是按照七月的工资,8月20号发,八月的工资,9月20号发。我可以在解除劳务合同的时候,要求他们人走帐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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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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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