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8月份我爸正常方向行驶电动三轮车对面方向电瓶车撞向我爸,对方说旁边停的两辆面包车挡住了她的视线,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我爸是无牌正三轮摩托车,但是我们购买的时候,卖家提供的收据跟车辆合格证,说明书都是电动自行车,交警的责任认定我爸跟对方同责,旁边两辆电瓶车次责,现在对方直接把我们告上了法庭,起诉状里显示被告一、二为两辆面包车主,我爸为被告三,被告四,五为两辆车的保险公司,被告一,二赔付原告44万多,被告三,四,五在交强险,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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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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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