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与房产商签订住房公资金贷款购房合同。交预付款8万3千元,约定2880元/㎡。后工资金贷款19万。总交27万三千!后我打听房价太高的离谱,我就找开发商几次,最后以1700元/㎡算,财务把多余的放款返还给我。期间我有个债权人,我借他高利贷,他听说我工资金贷款买房,胁迫我写了一个对我特别不利的【证明】,证明格式不对,题不达意,主体责任人不明确。他也在该开发商【他和老总关系好】口头协议买房,有五万预付款。我的债权人现在拿我写给他的【证明】起诉我,法院一审判房子属于我,他不服上诉,七月13号开的庭。开发商因诈骗。一户多卖,被判刑。在坐牢。我2012年也因为其他事坐牢九年。去年才出来。我现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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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