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购买房子时房屋买卖合同上是物业A,交房时物业变更成物业B,物业A与开发商的合同在主管部门备案,物业B没有备案,物业费高服务差,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B把业主告了,业委会暂未成立,业主应该如何应诉。

合同纠纷湖北 武汉2025-12-12 13:35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首先,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服务协议属于一对一的协议,而停车场收费属于公众收费。个人协议中不能对公众收费进行约定。所以这份合同里对停车场收费的约定肯定是无效的。物业前期合同,是在物业项目尚未正式建成时签署的,按照国家规定,物业前期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可以正式同业主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所以在时间上,前期物业合同应该早于房屋买卖合同。同一服务价格,日期最近的约定为有效价格。所以,开发商和业主的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价格,应该是有效价格。不过,国家对物业停车收费采取的是【协商议价,政府审批】的原则。所以,最终按照什么标准收费,要看地方物价主管部门最后批复的停车收费标准是多少。政府审批价格为最终价格。 原问题:《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前期物业合同,开发商与业主买卖合同附件中,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服务协议约定不一哪个有效》
    回复于 2023-01-03 22:02:28

相似问题解答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