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0月份借给别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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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要过来。因为借款人现在不在家,所以你要尽量找到至少借款人的联系方式,否则你的案子就只能通过公告来送达。如果公告处理的,你除了借条外就还得证明一个事实,就是借条上签名捺印的张清雷就是你起诉的被告张清雷,意思就是你要证明被告张清雷向你出具的这张借条,不是别人写给你的,也不是虚假乱造的,这个问题比较关健,证实清楚了这个事情你的钱就没问题了。 借条上面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那个一分一里表述也不确定,所以利息只能从你主张权利即提起诉讼时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 原问题:《10年前借给别人的钱怎么用法律程序要过来》回复于 2022-06-24 16: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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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