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明泉与何雨的案例9年一分为支付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1、何某在离婚时,无权分割陈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有特别约定外,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本案中陈某在2010年1月结婚时已经在合伙企业投资入股了,也就是说陈某所投入的股份是在婚前发生的,所以该股份应属于陈某的个人财产,何某无权分割。 2、该合伙企业中的股份在何陈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应如何认定? 该股份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1)是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在本案中,虽然陈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是其个人财产,但该股份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依据最高法院的上述规定,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因此,何某可以申请对陈某现存的收益进行审计,以确认离婚时张某尚有多少收益,对此收益进行依法分割。 3、那么,何某在离婚时,是否有权分得陈某在贸易公司中的股份? 何某在离婚时,有权分得陈某在贸易公司中的一半股份。因为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本案中,陈某在贸易公司中的股份是婚后投入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当平分。也就是说,何某在离婚时,有权分得陈某在贸易公司中的一半股份。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原问题:《东财网院2011年3月课程考试 《婚姻与继承法》案例 (共三个案例,任选一个案例写作) 案例分析1:2009年9》回复于 2022-11-10 00:26:58
相似问题解答
15816816609 蒋先生
7.人物共鸣。前段较好,大小形式融合包裹,自由引导动作直至呈现思想。但太个人,各种不考究,业余粗糙还调起情来。不过也正是“局外人”直接遭遇,才有文化差异和性格冲撞的鲜活感受,还是很感慨的。若“局内人”来,一来熟悉礼貌=冷漠,“不方便”会致蒋运营车辆与非运营车辆的案例
可以详细描述案件情况查蒋昱被执行的案子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张志方与被执行人符毅、蒋昱已经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益赫民二初107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我被蒋劲夫家暴了
应该不会了蒋劲夫宣布短暂退出娱乐圈,前往日本留学之前,一直都是一个流量小生,从全国第1的成绩考上了一个表演的专业院校,再到出道之后,就立马得到电视剧的邀约,第一部电视剧就是主角,胡歌、林更新这些很知名的明星为他助阵,可见他的流量资源是有多强法律案例分析与感悟的主题如何写
民事案件公安不会处理 要进行工伤认定 您好如果您想获得更加详细的服务,请购买我的电话咨询服务,非常感谢。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