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至12月在下应甬宁府工地被刘某招用做贻瓷砖分项包工合计12万7千元,至今还有6万多元未付,在职期间服从其管理安排,所干分项部分合格交付,如今已两年质保已过,刘某以与人合伙亏损为由拖延拒不支付,刘某江苏人住杭州萧山转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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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