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合同类,社保延期,滞纳金相关问题

合同纠纷吉林 白山2024-05-09 10:54
暂时还没有律师回复
着急问律师?看看同类型优秀律师
看擅长同类问题的律师

相似问题解答

税法滞纳金相关问题

可以详细描述咨询问题

社保追徼个人应交部分要利息和滞纳金吗?

如果断交之后补交,是需要缴纳滞纳金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劳动部令第2号)规定: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保经办

清算人员补缴08年以前社保滞纳金缴金缴纳规定

2011年6月30日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起根据

单位补交社保10年左右应缴(11570.04元),社保滞纳金应该是多少钱?

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滞纳金。 补缴申请条件: ①、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②、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