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于2022年4月28日去世,生前2018年留有一份夫妻共同拟定的自书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我,我和母亲想通过遗嘱过户房产,但由于父亲是二婚,之前有过子女,房产局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认同遗嘱后才给过户方产,但已经有快40年没有任何联系且不在一个省,派出所也无法查询,老同事和老邻居写了证明书,证明近20-30年从未见过或者听说过其它儿女来探望,证人共6位。我们根本不知道之前的子女叫什么在哪里,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怎样起诉才能被法院受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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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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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