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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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第一、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的已结案子,发现确有错误的,依法定程序可以决定再审、提审或指令再审。第二、发现错误的途径主要有:1、因当事人或其他有权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的人的申诉或申请。 2、因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裁判符法定情形而依法提出抗诉进行再审。 3、因法院内部自查而发现,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重审。第三、上级法院对于二审的案件,必需进行全面审查。但是对于不是进入二审程序的一审就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可能每个都进行全面审查。那样,等于重复工作,工作量太大,也不现实。 原问题:《最高院或者高院是如何指导监督下级法院的工作(审判业务方面)的?》回复于 2022-12-20 0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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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