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建筑工程 > 咨询详情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讨要工程款

建筑工程浙江 金华2024-04-27 18:12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展开全部实际施工人如果想利用优先受偿权来追讨工程款,那么就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是接受施工任务并组织施工作业的组织或者个人,而不是指具体进行施工作业的组织内的工作人员或受雇于施工人的雇工。一般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是承包他人工程进行实际施工的承揽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 在层层转包、分包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多个实际施工人,则处于最低层的实际施工人,是只能向上一级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也是另一个实际施工人)及发包人(即建设单位)追讨工程款,还是可以向上游的所有转包人、分包人、总包单位及发包人追讨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应有权向与其承建工程有关的所有上游的转包人、分包人、总包单位及发包人(即业主)追讨工程款。因为,这些人是一环连一环的,缺了中间一环,最低层的实际施工人就无法联络上最终的泉眼――发包人(业主)。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里的“欠付”,其对象是发包人的施工合同相对人,一般是施工总承包人。因此,要让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清偿责任,先得查明发包人与其合同相对人的结算情况及付款情况。那么,是否实际施工人只要将其直接的上级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以及总承包人、发包人作为被告即可呢?答案应是“否”,因为,实际施工人直接的上级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如果与总承包人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又不将中间环节的其他分包人或转包人追加进诉讼中,则总承包人可以直接否定实际施工人及其直接的上级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在涉案工程中的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的身份。法院也会怀疑实际施工人与其直接的上级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可能串通捏造有关的合同及施工事实。要排除怀疑,确定有关事实,显然需要中间环节的人被追加进来。另一方面,无论是发包人(业主),还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上游的非直接与实际施工人发生合同关系的分包人或转包人,对实际施工人工程款的清偿责任都仅限于各自的欠款范围内,这些“欠款”的相对人都是各自合同的相对方。因此,从这个角度说,要查清他们对实际施工人的清偿责任,就需要查清他们的相对人及与相对人的结算、付款情况,就需要将各环节的分包人或转包人追加进来。 当然,实际施工人在起诉时(包括诉讼中)未必能清楚地知道与其没有直接关系的上游分包人或转包人。这就需要法院主动审查,并依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追加。 原问题:《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
    回复于 2022-05-21 19:33:34

相似问题解答

建筑工程方面讨要工程款

你好,这个问题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的方式联系我沟通一下案件情况。

讨要工程款和工人工资

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

政府接管项目后,不付工程款,该如何讨要工程款

首先必须要有合同,没有合同不好办事,我爸就是承包建筑工程的,无论大小都有合同,而且注明工程完成验收多久以后一次付清剩下的工程款!建议先找施工承包商,然后再让村委协商,一级一级往上 原问题:《有没有多年承包工程的朋友请回复一下向你咨询下如何讨

我咨询拖欠建筑工程款,

找劳动局费事。到抄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那里办事袭效率高,如果包工头不发,主管部门会责成总承包单2113位发,总承包单位不发,主管部门会责成建设单位发,5261如果建设单位不发,主管4102部门会从建设单位上交的农民工工资保

建筑工程,工人代表不当得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并提交建设成果,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工程质量合格在先,工程价款结算置后,验收合格之前的工程价款,属于未到期的债权。工程质量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不能支付工程款,已经支付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