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1月7号劳动合同上约定的试用期满三个月了,从1月7号到2月18号(那时提离职了)这期间公司还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单位不给转正也不给开按照转正之后足额的工资2.今年1月份一整个月期间,在公司加班的加班费到现在还没有发放,多次沟通公司总以公司总部补助申请没下来为由,等到了现在还有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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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所在的公司,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过了试用期,拖延转正,并且工资按照试用期内发放,我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时间不能擅自更改。期满后如无证据证实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为正式员工,不得再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且未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追讨公司欠发的工资。 原问题:《我单位试用期是3个月,一直没转正,拿的试本人在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还有8天转正,公司以撤销部门为理由将我们辞退,在试用期间未购买社保,也不给赔偿
员工在转正之后,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职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按照半年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走,到转正期限而提出延长转正
首先,法律规定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并且试用期因合同期限不同有所不同,具体看你签订的是几年的劳动合同。其次,看你是否愿意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如果愿意继续工作,一方面请公司出具延长试用期的依据和手续,一方面收集公司给你延长试用期的证据,关于试用期满未收到转正通知,离职的事情
试用期满,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就自动转正了,是否办理转正手续是公司内部操作问题,对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没有影响。因此,试用期过后,你要辞职的,仍然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工资,并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关于工资的问题,这一在今年四月二十五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明确说明到七月二十五号试用期结束,但到时间后以人员调整为由没有同转正,之后也没收到裁员通知,一直又做到了十一月,期间只发了试用期的工资。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想公司索赔本应发给我转正后的薪资。
1、“我现在属于什么性质的员工? ” 正式工。工作期间算作正式劳动合同期间。如果公司还在给你开试用期工资,你有权要求按正式工开工资。 2、“公司这种做法违反什么劳动法规? ” 第一,算作试用工违法。违法责任倒谈不上,就是要给你正式工待遇。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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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