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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晚上遛弯过斑马线的时候被车撞了,很严重,现在在icu,肇事者昨晚被交警叫去事故调查科了,今天说是叫保险公司来医院协商,我想问一下我们后续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山东 淄博2025-08-1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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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行人有违规的话机动车也是需要担责的,参考这个案例  10月28日下午,西宾路通达街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张某横穿马路时被于某直行的车撞倒,张某觉得,他是行人,被机动车撞了,机动车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而于某认为,张某过马路时,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走斑马线,张某违规在先,他不应该承担责任。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了解到,过马路时没走斑马线,张某确实违反了交通规则,但机动车车主于某仍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交通法》中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限额部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日报记者杜伟静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1494 评论:0条 更新时间:2009-7-18 9:35:55  立法法是宪法性的法律,违反立法法的规定,也就是违反宪法的规定。因此,制定所谓“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地方性规章,是违反宪法的。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应由高速运输工具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只在受害人故意造成受害的情形才可以免责。所谓“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地方性规章,是违反作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则的。……。  在追究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时,必须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追究交通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却不要求行为人有过错。因此,不应混淆交通事故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这一区别。人民法院裁判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案件,必须严格遵循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汽车公司、汽车所有人方面能够证明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认定受害人属于故意(如寻求自杀)的,才能获得免责;如果能够证明或有其他证据认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过失相抵规则,适当减轻汽车公司、汽车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详细的信息可咨询交管部门。 原问题:《我爸因踩自行车外出违规不小心被车撞了现在医院重症室住院,请问这样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赔偿?又该得到...》
    回复于 2022-12-21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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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这样认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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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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