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家里花了3000元买了一个280平的房号。我票据。有地方。有交钱证明。还有办证的钱也都交了。去找村里就是1988年的。把那个地方给别人家了。大队收了我们家钱。也不给我家。村张都换了几任了。我们也是总着找。就是不给说发。就说那个地方。88年给别人了。那她给别人了。为什么2003年。又卖给我家呢。是不是村里有问题。村里说当时花3000元的。给本金。再给点利息。也就是。5000圆左右。我不同意。所以我想咨询律师打官司
房产纠纷黑龙江 牡丹江2025-05-02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