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裁定划拨性质土地使用权以物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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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以物抵债,是指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两次司法拍卖、变卖后仍无法处置变现,经债权人同意,法院裁定将财产直接交付给债权人以抵偿债务的行为,其法律依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效果,就相当于债权人自己买下了法院处置的财产(只不过买这个财产的钱跟被执行人所欠债务抵消了),所以办理需要交纳的费用,跟通过竞拍取得房产是一样的,买方应缴税费主要包括过户税费:契税1%-3%(根据地区、性质、面积不同)、印花税0.05%(根据法院裁定抵债金额计算),以及登记手续费、测绘费、工本费(这三项都是零碎,加在一起也没多少钱,可以忽略不计)。 原问题:《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可以过户吗》回复于 2022-05-24 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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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