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每两年提供全套服装,公司这几年克扣或未发全套服装
合同纠纷浙江 宁波2024-05-07 00:33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劳动法规定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上述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在此范围内也包括工作服的押金,保证金,都不能向劳动者收取。 1、工装的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工作时间短等原因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以承担服装费等; 3、如果用人单位克扣了你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原问题:《劳动法中有没有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服要扣钱》回复于 2022-05-14 0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