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其他 > 咨询详情

你好网络推广纠纷

其他山东 潍坊2024-05-08 15:59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网络推广首先要说的 他是个很琐碎的工作 你要明确大的方向.看你是想做b2b平台的信息推广,还是搜索引擎的信息推广b2b平台: 来说你只需要诸多的平台发布经过优化的产品及新闻信息 ,便可被收录达到推广的目的.搜索引擎的推广 那就广泛啦,它包含b2b这块除说过的b2b外 ,你可以选择一下几种方式,说的是大方向1.博客推广(新浪,搜狐,腾讯等都有博客平台)2.论坛推广(天涯,猫扑等等也很多)3.微博推广(新浪,搜狐,腾讯等都有)4.软文推广等等太多了不一而论啦 这个需要慢慢领悟,在做的过程中你就会学到很多,祝你成功! 原问题:《你好,我遇到了和你一样的问题,做网络推广,有些无从下手,可以指点一下么、谢谢》
    回复于 2023-01-06 14:03:22

相似问题解答

网络纠纷 网络纠纷

你好。网络侵权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利用网络为手段和工具实施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网络侵权行为是随着新兴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侵权法上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互联网作为新兴技术,在给社会带来开放、自由的同时,虚拟空间中网络用户道德感和责任感的松弛

网络租赁合同纠纷

网络合同纠纷和一般的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一样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网络培训合同纠纷

网络合同纠纷和一般的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一样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纠纷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事实是否明显,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构成应知:(一)基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性质、方式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