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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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房屋拆迁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房屋及土地被征收后,开发商将本来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又卖给第三人,此时,拆拆迁补偿纠纷就来了。当购房者与住宅房被拆迁人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就安置房屋的坐落、面积等进行具体约定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出售给购房人的,由于拆迁协议对标的房屋的安置时间上先于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的出售,被拆迁人就明确具体的标的房屋享有的权利是原房屋所有权的延续,因此应优先保护被拆迁人对安置房屋的权利。(二)出卖人将标的房屋出售后,又就该房屋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协议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登记,由于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且买卖合同成立在前,应保护购房者的权利。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登记,应分别情况处理:一是被拆迁人已入住的,由于入住的行为表明拆迁人已经履行拆迁协议的房屋交付义务,被拆迁人已接受交付并对房屋为占有使用,应优先保护已入住的被拆迁人;二是购房者已入住的,同理应优先保护购房者;三是均未入住的,应按照合同有效成立的时间顺序,优先保护合同成立在先的权利人。 原问题:《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怎么处理》回复于 2022-05-16 1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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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