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4岁,即将退休。95年高中毕业后有4年在一家国营企业待业并承担临时工工作,当时因是待业青年身份,无社保,无劳动合同,无用工登记表,但有工资发放记录表和待业青年登记表,待业青年登记表中有安排用工单位名称。现希望能补缴当时临时性工作的社保,当时工作的国营单位也承认用工关系,也去积极的协调,但劳动部门以补缴手续不全,缺用工登记表为由不予办理,不知还能怎样解决此问题?
相似问题解答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