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承包方在2004年村委会将村里的机动地,对村民公开承包,04年交纳承包款,每垧地租金为1050元,08年我们开始履行我们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合同终止日期是2027年十一月,直至2021年十月三十日,村委会要求我们每垧地多缴纳一万元的租金,如果我们拒绝缴纳一万元的租金,村委会就要把土地收回,把我们的合同也作废了就算合同终止,我想问村委会这样做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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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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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