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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的意见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的意见(葫政发〔200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的意见
(葫政发〔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为切实增强人口计生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加快和谐葫芦岛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以建立“健康、和谐、幸福”家庭为主题的“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家庭及其成员为对象,以创建“健康、和谐、幸福”家庭为主题,以生殖健康服务为主线,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平台,以拓展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和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家庭健康指导师等职业队伍建设为手段,以提高人民群众生育、生活、生命质量为主旨,以政府投入和政策导向为保障,注重发挥宣传、卫生等相关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心理咨询、技术服务等多方面的指导,对群众的计划生育需求选择实施标准化、个性化、多样化和系统化服务,干预和控制影响家庭健康的危害因素,促进全市家庭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把群众是否受益,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做到民之所需,我之所为;知群众情,暖群众心,解群众忧。
2、政府主导原则。由政府挂帅,统筹谋划,形成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参与、部门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格局,构筑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服务平台,共同打造“家庭健康促进计划”品牌。
3、公益性原则。“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是以家庭及其成员为服务对象,以政府为主导,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平台,以提供母婴护理、婴幼儿早期教育、抗衰老保健、生殖健康、青春期性教育等方面宣传教育、咨询、培训、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造福千百万家庭的公益性事业。
4、创新发展原则。要在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的创新与发展,打造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服务品牌。
5、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人而异地开展各具特色、效果明显、具有影响力和实效性的活动,形成不同侧面的典型,引导“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主要目标
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十大工程”,全面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计划”,基本形成立足社区和家庭,面向健康和亚健康人群,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为主要内容的健康促进服务模式。使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广大育龄群众享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婚育观念、健康意识显著改观,家庭生活更加美满幸福,优生优育、计划生育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基本得到扶助。
2008年:全面推进,逐步深化。在2007年抓好试点、培养典型的基础上在全市普遍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召开“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现场会。继续同修正药业集团合作,对农村育龄妇女实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建立特困女孩档案,资助1000名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女孩。85%以上家庭得到健康知识普及和技术服务;90%社区建立家庭健康指导站;85%的家庭拥有需要的宣传品;生殖健康科普知识、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80%以上的贫困女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帮扶;避孕药具领取率达到95%以上。
2009年:建立长效管理和服务机制。将“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纳入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制定家庭健康标准,举办家庭健康知识竞赛,开展家庭健康创建活动,评选表彰30个健康家庭,使90%以上家庭得到健康知识普及和技术服务,所有社区建立家庭健康指导站,90%的家庭拥有需要的宣传品,生殖健康知识科普率、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90%的贫困女孩家庭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得到帮扶,避孕药具领取率达到96% 以上。
2010年:总体评估,全面提高。通过完善和提高,95%以上的家庭得到健康知识的普及和技术服务;所有社区全部建立家庭健康指导站;95%的家庭拥有需要的宣传品;生殖健康科普知识、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95%以上的贫困女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得到帮扶;避孕药具领取率达到98%以上。
三、活动内容及职责分工
1、春蕾培育工程。探索和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为对象(重点是0-3岁婴幼儿、家长、看护人员),以改善婴幼儿的生存环境(养育环境和教育环境)为途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早期教育服务和独生子女培养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满足广大群众盼子女成才的美好愿望。2008-2010年期间,市教委和市人口计生委要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人口早期教育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妇联、教育和人口计生等单位和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联手创办“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2、扮靓母亲工程。以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殖健康水平为目的,普遍开展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乡村行”活动。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修正药业集团联合开展关爱女性生殖健康服务。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人口管理网络和各级服务机构为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关爱妇女生殖健康”活动,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开展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在村(社区)建立全市统一的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为广大育龄妇女免费检查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对患有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患者,给与积极治疗,对特殊家庭和特困群众给与免费或优惠治疗。
3、金卡绿网工程。全面推行生育关怀促进计划“一卡通”。由市人口计生委统一定做,为全市符合生育政策、有生育计划、有上网条件的家庭免费发放上网卡,实行优生优育“一卡通”。通过网络平台和信息服务对育龄群众的孕前、孕中和产后开展标准化、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指导与服务,实现育龄群众与专家网上交流,享受专家权威“量身定做”的优生优育全程指导,达到科学孕育目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最大限度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4、自愿者工程。积极组建以“爱心大嫂”为主的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延伸中心户网底工程。通过培训、规范管理、示范引导,使“爱心大嫂”成为生产致富的带头人、乡风民俗的明白人、扶贫济困的热心人,逐渐成为计生工作的“组织人”和育龄群众的“知心人”。2010年,每个村培养至少10名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志愿者。
5、爱心储蓄工程。全面启动照料储蓄“爱心服务”行动。市人口计生委、团市委等相关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自愿者照料储蓄爱心服务行动;建立照料储蓄爱心服务卡和爱心服务档案,志愿者用自己的时间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护理、寻医、家务、聊天等服务,服务时间被储蓄、记录下来,等到自己需要帮助时提取出来获得其他志愿者的帮助和服务。2008年-2010年,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照料储蓄”示范单位。
6、点亮夕阳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市民政局要在2010年前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各类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社会福利机构优先安置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老人。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在2008年联合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不断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生命质量,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居。
7、绿色通道工程。深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制改革,继续推行计划生育“三送”服务制度,增设免费药具发放箱,拓展服务空间,简化发放程序,深化优质服务,实现药具管理和发放信息化。继续开展避孕药具进机关、进军营、进大中专院校、进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活动。建立行政管理、社会参与、部门配合、服务规范的计划生育药具公共管理服务机制。
8、牵手工程。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人口计生、科协等单位和部门要联合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全市帮助千名困难女孩家庭脱贫致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层层建立帮扶档案,制定帮扶措施和致富项目,协调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为困难女孩户投入资金,帮助她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开展帮扶困难女孩“手拉手”行动,通过“城乡结对”、“对口扶持”、“学生牵手”等形式,动员社会各界献爱心,资助百名困难女孩上大学;建立计划生育“爱心超市”,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提供生产、生活帮助与服务;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
9、农家乐工程。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并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部署之中。
文化、广播电视、人口计生等部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育文化创建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化宣传大格局。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优势,在电台、电视台和葫芦岛日报设置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专栏,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继续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长廊和生育文化大院;发挥人口学校和计划生育活动室的作用,为育龄群众开展宣传和发家致富服务;文化部门要大力培养建立群众业余文艺宣传队,将新型生育文化纳入宣传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志愿者“文艺演出百日互动活动”,让婚育新风吹进千家万户。
10、拯救孤独工程。利用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人群、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由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协调市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建立流动人口家庭健康指导站,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指导、艾滋病预防等公益性服务。继续开展“送知识、送避孕药具、送健康、送关爱”活动,为特殊人群创造良好的生活和生存条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家庭健康促进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方法转变的有效途径,是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2、加大投入,为“家庭健康促进计划”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将此项活动纳入投入保障范围,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每年安排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活动的专项资金。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确保此项活动投入到位。
3、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形成促进家庭健康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要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家庭健康促进计划”。要注重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为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搭建平台。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和志愿者为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计划” 出力献策。
4、创新载体,确保“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有效运行。各级人口计生、卫生部门要围绕家庭健康科普知识的普及、个案咨询与服务,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开设葫芦岛市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栏目,充分利用葫芦岛市人口网以及辽宁省人口计生委开通的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网站,开展在线咨询、在线视频、在线索求等网上服务。在各级家庭健康指导站(所)配备专职生殖健康咨询员,设立专线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特色咨询工作室。要充分利用“人口大讲堂”、人口学校等开展公益宣传,针对各类人群进行个性化健康教育,形成监测、分析、评估、预测、预防、干预等系列化教育管理体系。
5、落实责任,确保“家庭健康促进计划”健康发展。将“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纳入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加强检查、督促和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做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发展规划,设计有地区特色的“工程”内容,创造地区品牌。各级家庭健康促进机构要抓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实施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立案工作,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确保“家庭健康促进计划”项目落到实处,推动“家庭健康促进计划”健康、持续、深入发展。
五、组织机构
1、成立葫芦岛市“家庭健康促进计划”领导小组。负责保障“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的推进、管理与保障等工作,指导十大工程的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2、组建葫芦岛市家庭健康专家指导组。聘请健康管理、营养、心理、性学、优生优育、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家庭健康专家指导组,为“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定期开展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领域的研究,开展公益性家庭健康知识讲座以及有关咨询服务。
3、成立家庭健康指导中心(所、室)。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建立家庭健康指导机构。县(市)区成立家庭健康指导中心,乡(镇)街道成立家庭健康指导所,村(社区)成立家庭健康指导室。提供营养配餐、专家个性指导、健康分析、器械推荐、保健绿色食品推荐、保健方案制定等健康指导服务,从而形成以生殖健康促进工程、优生优育促进工程、生殖健康与优生优育产业促进工程为基础的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岗位培训、产业开发“五位一体”的县乡村三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星级服务。
4、建立一支人口和计划生育职业化队伍。城市以社区为单位,每一个社区配备一名家庭健康指导员;农村以村为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适当选配家庭健康指导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考核工作。到2010年末,各县(市)区要有生殖健康咨询师5名以上。
附件:葫芦岛市“家庭健康促进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葫芦岛市“家庭健康促进计划”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怀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年冠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世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希宽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成 员:刘艳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申海青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效群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志新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文良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 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葛文瑞 市卫生局副局长
冯桂勤 市文化局副局长
任葆娴 市广电局副书记
朱恩东 团市委副书记
刘 毅 市科协副主席
宋 敏 市妇联副主席
刘剑秋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刘剑秋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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