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对方机动车3分,电瓶车7分,我无责,调解时机动车保险公司业务员说他们本来3分责任,他们主动提到百分之40,电瓶车方很穷,残疾人,我没有让他们赔精神损失费,因为伤残鉴定还差1毫米,没有鉴定等级也就没办法要精神损失费,我是眼眶骨折,现在眼眶是打钉子固定着,不取出来的,但是现在理赔员算下来的金额跟我实际损失的还差2500,我不同意,理赔员说他算的金额里已经额外多给了我4000,我不能接受,所以她说多给你的钱那就作废,按照实际来!如果我起诉对我有利吗?还是最好选择调解!残疾人没钱。
交通事故上海 上海2025-12-14 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