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的时候告诉我的上下班时间与实际不符,而且说的是提供食宿,并让我交了400块的饭卡钱,而实际上没有食堂,属于欺骗吗
合同纠纷辽宁 沈阳2026-03-11 11:3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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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首先,请问你打算生的小孩是计划生育内的子女吗?如果是,那么建议你安心在公司继续做,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内女职工除非重大违法厂纪厂规,否则就算合同到期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公司强制解除了与你的劳动关系,那么他要赔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从2005年3月起算),赔你产假期间工资,哺乳期(小孩一周岁)工资,赔死他! 如果你以个人原因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春节时有3天的法定节假日,公司是要支付工资的,带薪年休假从2008年1月开始就必须要安排,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公司支付3倍工资差额。 "我是2005年三月进到这个厂的.在2007年12月时,由于全厂罢工,厂里按每年一个月的工资给予补偿.我在这厂又做了两年了,"如果是因为公司过错而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应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注意哦,不是实得工资,应得工资不能扣除食宿费、个税及保险费等等,如果单位以前有补给你,就把减去以前你得到的数额,以前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工资标准的不同,应该没有现在的多,应以现在经济补偿金的为准。 我既没时间也没钱,要是请代理人要多少钱?-你现在在哪上班,你可以到劳动局咨询,现在深圳这方面做得很好,劳动局、街道的司法所均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司法援助,律师协会也提供这方面服务,只收几百块。 我只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到期后就会收回原件)--你有没有厂牌原件?证据必须要原件,复印件不行,你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证明你和你们公司的劳动关系,是你必须要做的。 自己不出庭行不行--可以,不过要委托代理人处理,并要本人亲自去立案。 最终如果胜诉钱可不可以直接打到我帐户.---你认为最终胜利需要多久?诉讼程序是漫长的,如果你想简化程序,建议你要求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总和、工资的总和数额不要超过你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比如深圳市最低最低工资标准时1000,那么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总和不超过12000元、工资的总和不超过12000元,均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终局裁决范围,用人单位不享有起诉权利,只有劳动者可以起诉。 你跟公司打官司,公司肯定不会直接给钱你,你可以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是由公司支付的,何必一趟两趟的去公司受气,让法院去执行他,法院执行到费用应该是打给你的银行账户上的。 原问题:《劳动争议问题》回复于 2023-01-02 09:11:03